市属及以下报纸变更开版审批
一、受理范围
1.具备市属及以下报纸变更开版审批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17条第2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可提出申请:
1)持《出版许可证》的湛江市属及以下报纸出版单位;
2)已经其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变更开版。
二、设立依据
1.《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第18条;
2.《出版管理条例》 第17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78项。
三、许可条件
设立依据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必要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
1)经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变更开版。
四、申请材料
1. 市属及以下报纸变更开版申请表(原件纸质1份)
2. 报纸《出版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纸质各1份)
五、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无
受理时限:当场
法定办理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六、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七、许可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文广新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关于同意《XXXX》变更开版的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关于同意《XXXX》变更开版的通知》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网址: http://www.zjws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关于同意《XXXX》变更开版的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市文广新局出具的《关于同意《XXXX》变更开版的通知》,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八、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窗口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窗口电话:3176616
九、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查询电话:0759-3176616
(二)投诉电话:0759-3197099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http://www.zjfz.gov.cn/;
行政诉讼:http://www.zjcourt.gov.cn/。
(四)事项详细办事指南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查阅:http://www.zjwsbs.gov.cn